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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赘后并不丧失法定继承权 男方仍可继承生父母遗产

来源:网络   作者:未知  时间:2015-07-31

徐先生:因为家境不好,与妻子结婚后就做了上门女婿,但是我父母很生气,声称要跟我断绝关系。但是每到过年的时候我还是会回家看望父母并给他们一定的生活费。去年我父母去世了,留下了13万的遗产,我的弟兄们说我已经入赘了,而且户口也已经迁走了,已经不是一家人了,所以不能再继承父母的遗产了。请问我还有权利继承吗?

  崔律师:男子就婚于女家并成为女方家庭成员的婚姻形式,俗称招婿。现代社会男女平等,男方入赘与女方结婚并不意味着改变了与其生父母之间的血缘关系,也并不意味着当然丧失男方在对于其生父母的法定继承权。除非其父母立有遗嘱没有将遗产留给该男子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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